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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没有购房资格定金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如购房者并不具备购房资质却交付了定金,这种情况下通常是能够进行退款处理的。
2.若在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后颁布了新的购房限制政策,直接致使购买方丧失了相应的购房资格,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买方无需对此次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交纳的定金应当予以全额返还。
3.如果在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前便发布了限购新政,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买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所缴纳的定金则可能无法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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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