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详细编制好起诉书,明确当事人身份信息、阐明离婚诉求以及对子女抚养及财物分割等事宜的具体主张。 其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筹备与之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文件以及财产权属证明等等。 然后,将精心准备的起诉书及其附带的证据资料一并呈交给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立案窗口,同时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当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受理之后,便会安排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进入正式审理阶段,并最终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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