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后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的合法条件达成之时,只需向对方发送相关解约通知便可达到终止协议的目的。若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时间的催促仍然未能在三个月内落实,那么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都应该得到法庭的支持,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在法律规定模糊或者当事人双方并无此方面约定的情况下,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从解除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在一年之内未进行行使,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内也未进行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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