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后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离婚所引发的财产权益问题,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此类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与要求,但从法理角度分析,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因此,在法律层面上,那些在离婚之后购置的房地产即便最终得到了挽回,也无法被视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而应归属于其中一方的私有财物。为了在规避相关风险的同时,保障彼此之间的合法权益,建议两位在购置房地产之前就该问题进行详细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并注明该物业为共同所有。如果两位希望在购置房地产之后再次结婚,那么应当前往当初提交申请离婚的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恢复合法婚姻的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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