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产产生纠纷找哪些部门律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购房合约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磋商与妥协、调解、仲裁以及公诉。首先,磋商与妥协:即是房地产交易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共同探讨并最终化解矛盾与冲突,无疑,该方法是最为有效且极具可行性的首选之策。其次,调解:若无法独立达成和解方案,合同签订各方可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工作,例如,若一方或者双方均属于国家控股的国企组织,则可以向上一级公共单位提出调解申请。在此过程中,上级介入单位需要确保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明辨是非,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行政干预。另外,合同签订主体还有权求助于合同监管部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等机构进行调解。接着,仲裁:当房产交易各方可协商无果,不愿意接受调解时,便可依据合同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纷争产生之后签署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裁决。最后,公诉:若合同中未设立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形成和平解决纷争的仲裁协议,签约各方可以将合同纠纷诉诸法律渠道,提交法院审理,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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