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房贷起诉了可以协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被告双方在尚未取得终局裁决前,具备进行协商的可能性。当被告拖欠的房屋按揭贷款面临起诉时,建议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贷款发放行展开深入沟通,详细阐述逾期还款的实际原因,并且恳请贷款发放行予以理解并允许适度延长还款期限或提供其他适宜的还款方案。其次,倘若贷款发放行坚持提起诉讼,即使此时被告人方缺乏有效的财富偿还能力,为避免陷入被动状态,仍需在接收起诉书副本之时尽快做出响应。最后,如果被告方对于法律程序以及应对措施尚不熟悉,也可以考虑寻找专业律师进行协助,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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