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价买房要求退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价格下降并不足以触发退房程序。具体而言,尽管买入房产后市场价格有所下滑,但若无法满足相关退房条款之要求,那么通常情况下依然无法启动退房流程。倘若强行选择退房,将不得不应对违约责任,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购房者与售房方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启动退房程序,这时便可向售房者发出正式的退房通告,待该通告抵达售房者处并生效之后,便能依照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协议,从而实现顺利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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