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一房二卖能维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可撤销合同之当事人与无效合条之当事人而言,他们有权自知晓之日起一年之内向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及对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支付的款项给予最多为原付款额度两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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