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中,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逾期未按期交付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将自正式交付日期翌日起计算。至于违约金,则自付款之日起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区间内浮动。同时,依照不同时间段予以分类,主要区分逾期60天及以内与超过60天两个不同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细则:
1.逾期60天内:在此期限内,房地产开发方须每天向买方支付已支付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2.逾期60天以上者:自此时限起,购买方可根据具体情形考虑采用退货/退款方式,即解除购房合同。若购房合同得以解除,开发商应于收到解除通知当天起60天内,以全额形式退回买方房款;同时,参照逾期60天以上补偿标准,给与适当的违约金补偿。当然,购买方亦可选择持续履行原购房合同,然而在此种情形下,开发商必须付出更为严格的违约责任,即每日补偿房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以此为未能按时交付之风险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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