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纠纷可以赔偿吗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居住权能否获得相应补偿的问题,确切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例如,若一方依据相关拆迁方针政策,与他人联合购置了安置房源的其中一部分居住权益,即便该共同居住的第三者已经成功获取此套房产的所有权,亦不影响其对该处房产进行占有权及使用权的维持,换言之,其仍享有相应的居住资格。然而,当一方拥有使用权益的人重新购买或租住其他住房,并且自动迁出现役居住资源后,自那时起,原本属于他的居住权将自动终止,但他依然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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