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的违约金赔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友好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亦可明确规定因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损失赔偿额之计算方式。此外,如房屋买卖合同缺少关于此类事项的具体约定,各方当事人在出现违约状况时,可另行对损失赔偿做出约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例如远低于实际损失,则购房者有权要求予以调整;而法院则会参照违约行为给相关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情况,来最终决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2.借助评估手段弥补损失:假如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金数额以及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详细条款,那么便依据延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管理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的标准来确定适当的赔偿金。但需考虑到的是,当开发商出现违约现象时,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不能同时适用,需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以选取相对较高的那一项作为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那么就要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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