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采暖季停工违约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若供暖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提供采暖服务,则须向用户支付双倍于当日本应缴纳的暖气费用作为赔偿。若供暖公司提供的采暖服务未能达到预先确定的质量标准,同样需按所查明的未达标之日起计算的天数,以双倍金额的方式对用户进行赔偿。如果到了供暖期结束时,用户仍未能全额支付暖气费用,那么他们所累积的欠费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征收滞纳金。暖气费用如同电费、水费等公共设施消费,它代表了消费者与供气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消费者必须尊重合约条款并履行义务。一旦出现拖欠暖气费用的现象,最先面临的风险就是其室内供暖会因此暂停供应,直到其及时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恢复正常。若仍然拒绝支付,供气公司有权针对这类欠费行为收取滞纳金,同时也保留将该欠款方诉诸法庭的权利。最后由法院发出传票,通过强制执行程序,直接从消费者银行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欠款及开庭所需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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