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纠纷房产证能否更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在争议的房产无法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在房屋出售过程中,卖家所移交的房产可能承载着多重法律权益,例如银行抵押权益、前期购买者提出的合法债权、工程承包方享有优先受偿权等等,甚至已经由司法机构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封或者采取了其他措施来限制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在此情况下,买方接收到的房产权益将处于十分不稳定的状态,显然无法申办新的房产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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