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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有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当联系开发商,因为您与开发商之间拥有直接的合约关系。鉴于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及销售商的身份,他们必须承担最终的质量责任。当开发商为您作出赔偿后,他们将依据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追究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倘若开发商未能给予妥善解决或者您对此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您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工作,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您也可以直接聘请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第三方单位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测,所得结果便可作为您在民事诉讼中进行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
最后,您可以选择提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那么您完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具体情况,对开发商提起切合实际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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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