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室内质量问题找谁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建筑物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建筑物的主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例如发生结构性的爆裂、倾斜或者崩塌等等;其次是对日常的居注办公功能造成了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比如无法稳定提供水电气等必要供应,以及隔音效果严重不足等;直至第三类则属于建筑质量问题中的轻度现象,例如建筑物出现渗漏现象、地面产生空鼓情况以及墙壁表面出现剥落等常见问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