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定金能否退房不退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定金之后的情况下,买家仍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房产交易。然而,倘若因买主个人因素而造成终止房产交易,便属于未能履行合约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卖家有权保留定金且无需进行赔偿;但同时,买家也有可能面临支付特定违约金的情况。但是,假设卖家未按约履行合同条款或者卖家本身存在欺诈行为的话,买家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卖家索取双倍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