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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房子只签一个人名字合同成立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仅签一个人名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成立的。
2.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必须以书面形式来订立合同。
当只有一人签名时,只要这份合同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像清晰明确地写明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等,以及房屋的价格、付款的方式等重要内容,并且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真实的,没有受到任何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因素的影响,那么这样的合同就能够成立。
3.不过呢,要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类特殊情况,仅仅一方签名就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为在这种情形下,未签名的那一方很有可能对卖房的行为并不知情,或者是不同意卖房,这样就很容易引发后续一系列的纠纷,比如未签名方可能会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分割卖房所得的款项等。
4.总之,只签一个人名字的房屋买卖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成立的,但我们一定要留意特殊情况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的法律风险,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仅小朱签名。合同写明房屋地址、面积、户型、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但该房屋为小朱与小胡的夫妻共同财产,小胡并不知情卖房之事。小胡知晓后主张合同无效,由此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该合同满足书面形式及写明必要内容,一般能成立。
2、但因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小胡不知情未签名,小胡有主张合同无效的可能,因为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双方同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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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