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怎么封存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有两个途径:
1、有公积金数字证书的用户,只需要在网上实时办结业务栏下面的个人公积金封存里面点击编辑增加人员,填好需要封存人员的资料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成功后可以马上打印个人封存业务回执表。 2、没有公积金数字证书的用户,需要填写个人公积金封存申请表(网上下载),连同单位公积金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由单位公积金专办员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窗口或者公积金缴存银行专用窗口提交资料办理。资料无误实时办结。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逾期一年未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5、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6、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及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的; 7、职工提前内部休养的; 8、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9、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启封方式: 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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