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买卖如何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属于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村民在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购买农村房屋后,需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过户的手续如下: 第一、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第二、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可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第三、国土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第四、通过审查后,予以注册登记并发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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