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没有还完可以除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
只有在房贷结清后才可以办理除名。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