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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