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负责采购违规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出纳与采购员的双重角色,确实存在着违反财务规定的风险啊!从企业内控的层面出发,我们强烈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将出纳和采购这两项重要职能分离开来,分别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负责。
对于涉及到款项支付的重大决策,一定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和法人的仔细审阅并批准后,再有专门的出纳执行支付动作,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从而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 进一步来讲,出纳与采购员的职责划分,也符合其各自回避制度的原则,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潜在风险,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亏损哦!在此,再次呼吁各位朋友们,一定要严格遵循财务规定,保护好企业的核心利益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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