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播扣百分之20税合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下,倘若主播并未雇佣于平台或其所属的经济公司,同时亦不属于经纪代理模式,而是以自立门户的形式来完成任务,此时,平台仅仅是作为一种活动空间供主播进行工作之用,主播与平台之间并非传统的公司级别的人事管理体制,而更倾向于是基于各自独立权利义务的劳务合同。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平台应承担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所规定的20%劳务报酬税率来完成这一工作。 当主播每月所获收益超越两万元标准时,按照相关法规,应按照30%的比例交纳税费; 如若达到五万元以上,则须按高达40%的税率来纳税。 然而,若是主播已与平台签订合约,此时主播便可以被视为平台的正式员工,从而建立起受雇主关系,这时,主播所获得的收入将会被视为工资薪资所得,将根据3%至45%的不同税率来纳税。 同样地,该项税务负担仍需由平台来负责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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