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赔偿额度的设定往往依据于企业破产后的资产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首先,必须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其次,依照如下顺序依次进行赔偿: 第一,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以及抚恤费用,同时还需偿付员工个人账户内应计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二,破产人未缴纳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下的税款; 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关注的是,当同一顺位的债权无法完全清偿时,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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