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资产拍卖成交之后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资产拍卖成交便成为了首要任务。
在这其中,资产的交接以及权利归属的变更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买受方须依照拍卖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履行支付义务,破产管理人员则需协同完成相关产权转移手续的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拍卖所获的所有款项将依据《破产法》的相关条文展开科学合理的分配,主要用于偿还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会保障费用及相应的税费,倘若存在剩余部分,方可考虑向普通债权人进行进一步的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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