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负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其债务的解决往往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流程。
首先,当地司法机构将指派一名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及管理企业所有的资产及债务状况。 关于该公司所拖欠的各项债务,它们将依据特殊的顺序依次加以清偿。 在优先偿还完破产费和共同受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所欠缴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拖欠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同一顺位的债务请求,则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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