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企业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后,其资产必将会被审查评估,并予以清算与公平分配。
假如企业在清偿完所有破产所需的手续费以及共同利益所带来的债务之后,尚有盈余,那么这些资金将会按照以下严格编排的顺序得以偿还:第一位便是欠下员工们的工资及可能需要承担的医疗护理、伤残伤残补贴,还有对逝世员工亲属的抚慰及资助; 接下来是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然后是破产人拖欠的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务款项;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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