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还用偿还债务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仍然有必要继续偿还各种债务,然而偿还的具体形式与顺序则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处理。
在整个企业破产过程之中,我们需要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仔细清查,并按照特定的先后次序逐一偿还各项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需要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随后再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债务清算: (一)首先为破产人所欠付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其次是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其次是破产人拖欠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缴的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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