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财产应如何合理分配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清偿财产时的分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详细步骤如下述:
首先进行的是,偿还破产阶段产生的各项开支如支付申请费等与公司利益相符的债务; 其次是对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在医疗保健、伤残津贴、抚恤金方面的欠款,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是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进行清算偿还; 再次是清偿那些除之前提到的情况之外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欠下的税款; 最后一步则是处置那些普通的破产权益。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以上所有顺序的债项需求,将按照适当的比率予以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