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后可以撤回的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申请破产,理论上是可以撤回的,但需待法院受理之后方可进行撤回操作。而当企业面临的经营状况满足无法偿还已到期限的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偿付所有债务,或者明显显示出欠缺清偿能力这两个关键性前提条件时,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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