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企业的解散怎么做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公司的解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当解散事由产生之日起计算,必须于十五日内组织成立专门的公司清算小组; 其次,实施通知或公开发布债权人的行动,使之知悉有关事项信息; 再者,债权人有义务向清算小组申报其合法债权以备清偿;接下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彻底的公司清算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流程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地处理和解决; 最后,在公司清算工作告一段落且财务核算无误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公司清算小组需要向先前注册登记的公司监管部门提交注销公司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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