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交易是关联交易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首先需要审视参与的相关公司的股份构成,确定除了作为主体公司的本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是否归属公司的关联团体。倘若这些股东确实归属于公司的关联团体,那么鉴于公司与此等关联团体共同成立了参与的相关公司,并且在这个前提下,这个参与的相关公司也同公司存在诸多交易往来,由此可能引发利益输送方面的猜疑,我们强烈建议您应该先行清理一下现有的状况(一般的处理方式往往是由公司将所有的股权全部收回)。接着,假如这些股东非属相关公司的关联团体,那么这个参与的相关公司便非法定意义上的关联团体,也就不存在关联交易的问题了。尽管仍然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并不需要经过审议与披露。实际上,上市规则并未将控股子公司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原因在于,虽然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会有资源和利益的转移行为,但这项行为并不明显地影响上市公司总体的利益,所以对于这种类型的关联交易,上市规则已经予以免于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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