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债务怎么处理的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内所产生的债务问题上,若该债务系出于满足共同的生活需求、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与共识而产生的,则通常情况下,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责任,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有充分证据证实该债务仅属某一方的非理性消费行为,且并未为此投入到家庭生活支出中去,那么这种情况便可归类为个人债务范畴,应由相关责任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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