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债务问题如何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方面的处理,债务问题的判定往往需要审慎的分析与辨别,以明确究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负的债务,抑或是某一方单独承担的个人债务。
若是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便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这笔债务,若两人拥有的共有财产尚且无法完全偿还欠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财产已经被分割成了各自主权的部分,那么,他们就有义务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进行债务的清偿;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法庭裁决。 至于个人债务,自然而然地,应当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在对债务性质做出判断的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债务产生的具体时间、用途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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