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工作人员要承担法人的全部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责任的行为主体是法人的工作人员,但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是法人。
法人的责任是一种有限的责任,即法人只以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法人工作人员只有在其执行职务中的行为及法人代理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才可能产生法人责任。 非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不是法人的行为,只是法人工作人员或法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发生法人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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