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间接控制方式; 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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