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还能继续使用专利技术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没经过让与人同意,不能再继续使用专利技术。
如果受让人没有按时付款,且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付款的,让与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届时就可以继续使用原专利技术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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