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拒执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以下这些情形有可能构成拒执罪: ①被执行人本身具备执行判决、裁定的能力,却故意拒不执行,具体表现为隐藏自己的财产,让其难以被发现和执行;或者将财产进行转移,让其脱离法院的掌控范围;又或者故意毁坏财产,使其无法正常用于履行义务等行为。 ②协助执行的义务人,在接到人民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依然拒不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例如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行为。 ③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职权,对执行工作进行妨害,就像阻止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况。 只有当这些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之后,才会构成拒执罪。 如果行为相对比较轻微,可能并不满足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但此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小李偿还欠款。小朱有能力执行却故意转移财产,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小胡以逃避执行。法院责令其改正,小朱仍拒不配合,争议点在于小朱此行为是否构成拒执罪。 案情分析: 1、小朱具备执行判决能力,却通过转移财产方式故意拒不执行,符合拒执罪中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转移财产使财产脱离法院掌控范围的情形。 2、小朱在法院责令改正后仍不配合,其行为已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若经法院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拒执罪,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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