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先动手打人怎么样才算自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对自卫权的行使设定了一些特定的要求和条件。
首要的一点是,自卫行为只能针对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行为展开,也就是说,侵权行为必须已经开始并未完全终结。 再者,自卫手段应当具备必要性,即所采用的防护性措施必须是阻止侵权行为所必需的,同时也不得超越必要的限度而导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损害。 举例来说,当对方仅仅实施了轻微的推搡行为时,如您立即以器械予以重重打击,那么这种做法很有可能已经超越了必要的限度。 若侵权行为所表现出的暴力级别较高,此时您能够采取与其相当的防御性措施,往往会被视为正当的自卫行为。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自卫行为的判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双方的实力对比、事发现场的环境状况等等诸多因素。 总而言之,自卫行为的确立需要依赖于具体案件的事实验证以及相关证据的提供,最终均由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来作出权威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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