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寻衅滋事罪行乃是指行为人为满足个人欲望或寻求刺激,恶意挑衅他人,无端殴打、骚扰他人身心健康,或者任意摧毁、占用公私财务等违法行为,从而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入研究与理解,我们发现构成一次寻衅滋事罪行通常可以细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首先,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之行为;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不当行为; 再次,强取豪夺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较为严重之行为; 最后,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引起公众场所秩序混乱程度极为严重的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判断某一次行为究竟否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定义,必须全面考虑到该行为责任人的主观意识形态、具体行为方式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等多个维度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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