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是不是就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不起诉意味着案件无纪录或未能建立相应纪录。
该制度的设立,是因为检察院认为涉案人员的行为并不构成立罪条件或其犯罪程度极为轻微,不足以给予刑罚处罚。 因此在这一阶段,就不会产生任何与刑事犯罪有关的纪录。 然而,若为相对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虽轻,但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豁免刑罚者,则可能仍然存在相关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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