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主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相关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应当提交书面保证书,用以承诺嫌疑人随时听候传唤及接受讯问,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用取保候审又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再次,当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即可;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但是由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且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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