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谁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罪名的犯罪行为针对的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广大民众,即通过大众化的方式吸引大量的资金汇集。
在对这类案件进行裁定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所吸收资金的具体金额、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而言,若个人以非法手段或变相手法吸收公众存款,其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单位采用同样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其涉及的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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