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资金定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倘若这一行为怀揣着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那么就可能被视为集资诈骗罪。 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国家对金融监管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将大笔钱财吸引到自身手中,这些途径涉及和涵盖了社会各方面的人群,包括单位以及个人。 例如,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核准便吸收资金; 利用合法的经商手段如公司、网站等形式来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 采用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时间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或给予相应的回报; 向社会公众,也就是那些无法确定具体身份的人,吸收资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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