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起诉条件须把握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特定行为,例如搭建赌博网站并创建投注空间、组建赌博微信群并组织线上赌博、开设实体赌场以及提供各类赌具等; 其次,这些行为必须具备明确的营利目的; 再次,只要有三名以上受邀者参与赌博且总抽头金额超出五千元或总赌资超过五万元,或参赌人员总数累积达到二十名以上,便可作为证据支撑相关起诉主张。 另外,若行为人在已知晓他人正在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支持以及费用结算服务等直接协助,将被视作共同犯罪行为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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