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的具体金额,特指持有信用卡之人未能偿还或尚未偿还的款项总数,此数值并不包含循环利息、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由发卡银行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
在恶意透支行为中,若涉及到的总金额介于人民币50,000元至500,00元之间,则应被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范畴; 若涉及到的总金额介于人民币500,000元至5,000,000元之间,则应被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范畴; 而当涉及到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时,则应被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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