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拘留会不会收监狱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外执行期间如若触犯了相关法规或产生了法定的收监情节,那么便存在着收监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了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发现并确认了先前未被发现的罪行或者再次犯下新的罪行等等。 然而,如果在这一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规定,并且未曾发生过以上提到的相关事件,则通常来说是不会面临收监风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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