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和解还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经和解后是否具有案底,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据刑法无需处以刑罚或可依法免于刑罚,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此种情形下,通常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然而,若已构成犯罪并由法院判决刑罚,即便达成和解协议,仍将保留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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