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数额多少为情节特别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罪名列表当中,非法经营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范畴的非法经营商品额度认定标准因其特定的经营范围和运营地域的差异而呈现出复杂多样化的特性。
通常来讲,当某项或数项非法经营行为涉及到的食盐、烟草制品的数量分别达到二十吨乃至更高,而且运营非法出售的烟草专卖品所产生的毛收入也高达二十五万元或以上时,这通常就会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鉴于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地域辽阔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司法机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标准进行相应的灵活调整,以符合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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