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如何鉴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适用法律范围内,构成开设赌场应有三种情况:一是有积极参与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诸如建立线上或线下的赌博网站、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他人投注等;
二是赌场应具备稳定的组织形式和持久的经营状态,而非普通场合中的偶然性赌博行为; 最后,涉及到的赌博行为必须具有盈利性质。 因此,仅限于亲密好友间进行的小额、娱乐性质的金钱游戏,通常不会被视为开设赌场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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